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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司钢渣厂浇余、脱硫渣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重) 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
发布者:公告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10    点击率:3110

 一、项目名称:环保公司钢渣厂浇余、脱硫渣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重)

二、项目招标编号:JDGC202405078E(重)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日

四、更正事项、内容:1次澄清

五、各投标单位:

现对环保公司钢渣厂浇余、脱硫渣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重)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此项要求的均按以下澄清后的内容修改: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

原文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1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①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采用保函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①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投标人采用保函时,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332012790@qq.com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六、请各投标人按澄清文件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203

联系人:尹浩承

联系人:宗铭、陈嘉强

电话:0772-2595995

电话:0771-4923450

 

电子邮件:3320127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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