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编号:GQTGC202401041E)招标公告
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编号:GQTGC202401041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编号:GQTGC202401041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监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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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概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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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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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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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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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费用暂定价为7565万元(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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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日历天(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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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大棚的长度:936米,跨度:107米,建筑面积约100152㎡)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工程施工过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档案等专项验收和移交、结决算以及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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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措施、辅助设施及所有为完成上述项目所采取的施工实物。
注:以上概算仅用于招标参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地基处理、配合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结构、网架安装、给排水、电气、电讯、仪表、照明、附属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的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以及交工、竣工、验收、资料整编、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督管控、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核对及资金支付管理、合同管理、报建报监、各种方案审核、现场见证取样、专项检测监督管理、各种资料收集和工程例会组织管理(投标人负责主持每日工程协调例会,并形成工程日报、监理周报及月报)等,以及保修阶段的各种保修管理;另外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主动协调招标方和相关方的各类协调工作,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2.2要求工程监理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现行国家法律、有关监理规范、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及委托人要求。
2.2.3工期要求
2.2.3.1监理服务期限:自业主通知监理进场之日起开始算,至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备案且工程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满止,时间延长不增加监理酬金。
2.2.4投标监理酬金报价方式:监理服务费按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自行根据项目规模大小进行报价,施工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不再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工程造价7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3.3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5.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并提供缴纳的社保证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证书》,且含本工程在内,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中标人在投标时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有业绩不实或挂靠,或管理能力不能满足现场管理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撤换,甚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监理人员配置要求以工程造价作为配置条件,不得低于对应工程造价要求的最低人员配置。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柳北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137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资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4)业绩证明材料(以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17时30分,将以下加盖公章资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4)业绩证明材料(以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单位公章);(5)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2916150656@qq.com。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现场缴纳或以公司账号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转账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跃进路支行
银行账号:7020 1015 2010 9000 0296
行号:313614002018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招标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及地址:请邮寄到柳北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137号(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收件人及电话:陈承源 15347727673。[注: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须附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具体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逾期送达或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www.gxjb.com.cn)、阳光采购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index)网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25928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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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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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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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柳州市柳北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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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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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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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72-259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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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72-335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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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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